今年九月,大学开学季。高台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的检察官们,接连收到了三份特别的“喜报”——年初被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三名未成年人,先后收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。
时间回到今年年初。三名未成年人因一时冲动触犯法律,案件被移送到高台县人民检察院。办案检察官坚持“教育、感化、挽救”方针,同步开展社会调查,全面掌握三人的成长经历、家庭环境和监护状况,在认真审查案情、评估社会危害性的基础上,综合认为三人犯罪情节轻微、案发后积极退赔、认罪悔罪态度诚恳,具备挽救条件,依法对三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。
案结了,检察官的牵挂却没有结。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同时,一场“挽救”行动悄悄展开。
依托“守未者·红星护苗”未成年人检察品牌,检察官为三名少年量身制定帮教方案:一次次训诫教育,帮他们真正认清自己行为的危害;一次次心理疏导,抚平他们心里的忐忑和自卑;针对监护缺失、管教方式简单等问题,适时制发《督促监护令》,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;一次次上门回访,把家长也拉进“帮教队伍”,开展家庭教育指导,修复紧张的亲子关系。
“你还年轻,路还长,别把自己困在过去。”这是办案检察官说得最多的一句话。为了让孩子重新站起来,检察官帮着联系学校,协调解决复学难题;孩子迷茫时,就带着他们走进高台县中国工农红军西路军纪念馆,讲述红五军军长董振堂率将士血战高台、英勇不屈的故事,用家乡的红色历史为迷途少年补足精神之钙、注入奋进力量,把红色基因传承与未成年人帮教深度融合,既教法理、更育人心。
慢慢地,三个少年变了。课堂上多了他们专注的身影,家里多了久违的笑声,他们也会在电话里主动向检察官“汇报”:“最近成绩进步了”“这学期当上了班干部”。
功夫不负有心人。今年夏天,好消息接踵而至——三人先后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。有少年第一时间把通知书拍照发给检察官;有家长专程打来电话,声音哽咽:“多亏了检察院,孩子才有今天。”
三张录取通知书的背后,是高台检察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一贯坚守。近年来,高台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为“检察为民办实事”的重要内容,深化“守未者·红星护苗”品牌建设,推进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,落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制度,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、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等制度落地见效,深化“法治进校园”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中心建设,凝聚家庭、学校、社会、网络、政府、司法“六大保护”合力;此前,该院还通过支持起诉帮助准大学生顺利拿到求学资金,让司法温度照亮青春求学路。
未成年人保护,既要末端惩治,更要前端预防。高台县人民检察院坚持“治罪”与“治理”并重,结合办案深入开展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调研,推动源头治理,健全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,加强与教育、民政、妇联等部门协作联动,做实跟踪帮教、诉源治理“后半篇文章”,努力实现“办理一案、挽救一人、治理一片”,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回应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期盼。
“对涉罪未成年人来说,办案是起点,挽救才是终点。”高台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,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,深入落实“教育、感化、挽救”方针,让每一个迷途少年都能重拾信心、重新出发,在法治阳光下奔赴更加美好的未来。
三张录取通知书,是高台检察最温暖的注脚,也是“检察为民办实事”最生动的答卷。